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。
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会;
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(三)本领域的设计企业、制造企业、设计院校以及其他相关商业企业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单位。同时,吸收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教育、科研、设计及有关机构和学术性群众团体;
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,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(五)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。
会员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退会,本会取消会员资格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本会章程的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。
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理事会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,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。